【发稿时间 :2018-01-09 阅读次数:】
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位于中原西路与飞龙路交叉口西北侧,在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7—8楼,是经荥阳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机构,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17年4月,是我市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矿产)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疗器械等交易活动集中统一的有形市场,是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服务的“阳光平台”。
交易中心办公场地面积3500平方米,内设综合科、信息管理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交易三科、交易四科等6个科室,有综合业务受理大厅、信息发布厅、4个开标室、1个普通评标室、5个电子评标室、1个远程评标室、业主评标室、电子监控室、专家抽取室、专家等候室、专家休息室、监督室、质询室、诉求受理室、会议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档案室等,装配有先进的电脑、投影仪、高清扫描仪、查询自助一体机、询标机等电子设备和电子屏蔽、现场监控等系统,建立了全封闭的评标区,使用先进一流的电子全自动评标专家电脑随机抽取与语音通知系统,实现了对开、评标全过程的电子监控,基本满足了各类交易、评标的需要。
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三)负责收集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服务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负责设立与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终端。
(八)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